各教學單位:
我院與芬蘭拉普蘭應用技術大學(更名前:凱米托爾尼奧應用技術大學)于2012年簽署師生互換交流協議,已有九批交流學生赴芬蘭學習和交流。現選拔第十批交流學生,具體選拔要求如下:
一、學習時間
2017年1月-2017年5月。
二、選拔范圍
我院各專業大二及以上在讀學生,大四下學期除外。
三、選拔人數
5名學生。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請事宜)。
五、申請條件
1、學習成績優異,歷年學業加權平均分在75分以上;
2、無紀律處分、無掛科;
3、具備較好的英語交流會話能力
六、提交材料
1.赴國(境)外交流項目申請表
2.個人簡介
3.成績單
4.學習計劃書
5.體檢證明(有效期為六個月之內)
七、面試時間、地點
學院組織評審組將對報名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學生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學分互認說明
教務處將根據芬蘭拉普蘭應用技術大學對接專業課程和我院專業的情況,為每個專業提出互認課程指導意見,交流學生根據指導意見在對方學校選課,對于成績合格的學分我院予以互認。
九、相關費用
1、免芬蘭拉普蘭應用技術大學學費
2、國際往返機票自理
3、住宿費及生活費用自理;
4、醫療保險費用自理;
5、簽證費用自理。
6、服務及通訊費(被選拔上的學生交納,統一交至學院財務處):2000元人民幣(資料審核費,送簽確認費,通訊費等)
十、材料提交地址
明德樓701辦公室
八、聯系人
國際處王老師、車老師
電話:69196469、61169652
郵箱:ccbupt_waijiao@163.com、ccbupt_liuxuesheng@163.com
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國(境)外交流項目申請表(1).doc
各教學單位:
我院與芬蘭拉普蘭應用技術大學(更名前:凱米托爾尼奧應用技術大學)于2012年簽署師生互換交流協議,已有九批交流學生赴芬蘭學習和交流。現選拔第十批交流學生,具體選拔要求如下:
一、學習時間
2017年1月-2017年5月。
二、選拔范圍
我院各專業大二及以上在讀學生,大四下學期除外。
三、選拔人數
5名學生。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請事宜)。
五、申請條件
1、學習成績優異,歷年學業加權平均分在75分以上;
2、無紀律處分、無掛科;
3、具備較好的英語交流會話能力
六、提交材料
1.赴國(境)外交流項目申請表
2.個人簡介
3.成績單
4.學習計劃書
5.體檢證明(有效期為六個月之內)
七、面試時間、地點
學院組織評審組將對報名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學生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學分互認說明
教務處將根據芬蘭拉普蘭應用技術大學對接專業課程和我院專業的情況,為每個專業提出互認課程指導意見,交流學生根據指導意見在對方學校選課,對于成績合格的學分我院予以互認。
九、相關費用
1、免芬蘭拉普蘭應用技術大學學費
2、國際往返機票自理
3、住宿費及生活費用自理;
4、醫療保險費用自理;
5、簽證費用自理。
6、服務及通訊費(被選拔上的學生交納,統一交至學院財務處):2000元人民幣(資料審核費,送簽確認費,通訊費等)
十、材料提交地址
明德樓701辦公室
八、聯系人
國際處王老師、車老師
電話:69196469、61169652
郵箱:ccbupt_waijiao@163.com、ccbupt_liuxuesheng@163.com
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國(境)外交流項目申請表(1).doc